冉鑫:慎重延长应收款账期
净营运资金是企业运转过程中的配套流动资金。它就像人体的血液一样在企业中流淌,重复着“现金——原材料——产品——应收账款——现金”循环,是企业赚取利润的最直接资本。
财务管理角度上看,首先应明了净营运资金收益率=销售利润率×365/净营运资金周转期,净营运资金周转期在任何一本财务管理学教科书中都有明确定义,但简单来讲约等于“现金——原材料——产品——应收账款——现金”一个循环周期减去平均应付账款期,其中应收账款期增加一天,净营运资金周转期也大约增加一天。这一指标,在企业进行客户盈利贡献度评估、短期借款等决策时极其重要,笔者想举例说明,方便理解。
如果一家企业的销售利润率为9.1%,月销售额为500万元,净营运资金周转期为55天。该企业共有a、b、c三个客户,月销售额分别为300万元、150万元、50万元,各自的销售利润率分别为10%、8%、7%,各自的应收账款期分别为60天、30天、0天,由于应收账款期的不同,导致三个客户各自对应的净营运资本周转期分别为70天、40天和10天。由此可确定,该企业整体的净营运资金收益率为61%,而a、b、c三个客户各自对应的净营运资金收益率分别为52%、73%、256%。
很明显,从客户盈利贡献度来看,a、b、c三个客户的差异非常大,c客户对企业的盈利贡献度远高于a客户。这样就存在着套利空间,如果可能,企业应该用3%的销售折让来吸引a客户将应收账款账期缩短为0天。或者说,加强b、c两个客户的营销力度,不断将被a客户占用的流动资金转移到b、c两个客户上来。
另外,例中的企业通过短期借款来补充营运资金,只要用作补充营运资金的成本不高于的借款后净营运资金收益率,则该笔借款就有利可图。
笔者承认,这个例子有些极端。但这个例子中的套利情况,在东莞企业中却普遍存在,笔者曾经拿多家企业数据做过测算,每个企业的单个客户对应的净营运资金收益率都参差不齐,差距在100%以上的情况也是常事。
东莞企业在选择客户的过程中,主要以订单的大小和毛利率作为决策依据,而对应收款期的重视程度明显不足。对于合作多年的老客户,往往以延长账期作为优惠手段,殊不知账期延长一个月,该客户的盈利贡献可能要降低20%~30%,而同时伴随着应收账款风险的增加,多么得不偿失!
(引自2010.1.5《东莞日报》商务见解版,作者冉鑫,系专业财务管理人士)
